媒体农大

大庆日报:我市各界人士热议交通文明 心不堵了,路自然“宽了”

来源:大庆日报责任编辑:刘璇美玉终审:发布时间:2020-12-02浏览次数:1056

大庆日报12月2日2版:

  文明需要从一点一滴做起,从我做起、从出行做起。

  文明交通的创建,离不开各单位、各部门的协力配合,更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、积极参与。为此,本报邀请三位嘉宾,对我市文明交通工作畅所欲言,谏言献策。

  史春媛: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取证渠道

  东北石油大学人文科学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、副教授史春媛表示,目前所看到的不文明违法行为整治的难点,主要集中在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当中,在此谈几点看法和建议:

  交通不文明违法行为由来已久,而且如今依旧存在。这里我分析有几点原因:一是交通参与者的法治观念淡漠。二是老百姓的盲从心理。三是存在侥幸心理。四是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,警力毕竟是有限的,路边的监控设备即使拍到违法行为,也没有精力深入追查,何况监控还有死角。

  基于以上的分析,我建议:加强交通法规宣传,我们应该充分利用电视、广播以及各种新兴的微信、微博、抖音等自媒体平台,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,让老百姓明白什么样的行为是违法行为。加强守法意识宣传,同样是通过上述宣传形式,要让老百姓明白再小的违法行为,依旧要违法必罚,违法必究。要充分依靠群众、发动群众。可以鼓励群众互相规劝、勉励,及时劝阻违法行为;鼓励群众举报,保留证据,违法行为一经查实,即对违法者予以查处,也要对举报者予以奖励。提高处罚力度,按照相关法律法规,对违法行为按上限规定予以处罚,从重从快查处,让老百姓明白法不可犯。

  韩典轩:参与交通先做到“礼让”和“三先” 把握好社会性“价值”创建文明交通

 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修与形策教研室讲师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师韩典轩认为,当人以交通参与者的身份融入交通大环境时,正是其社会属性的实际体现。既然人们在参与交通行为时,有着社会性的要求,那么就不能随心所欲、无所顾忌,必须要把握个人与社会的关系,要看到自身行为对他人和社会秩序产生的影响。

  当前,社会各主体间的交流互动频繁,为社会前进增添了无限的活力,其突出的一个标志就是交通活动的空前繁荣,都市中人们司空见惯的早晚高峰就是这种繁荣的极限表现。

  出现这种现象固然有道路基础建设局限的原因,但也不可忽视其中的人为因素。在人们追求时间效率和便捷交通的同时,没有意识到某些偷机取巧的“小把戏”,往往给他人甚至局部的交通运行带来的负面影响。闯红灯、随意变线、占道、乱穿马路、翻越护栏……这些本应在小学阶段就能了解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,屡屡在大庭广众之下上演,反映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缺乏,甚至是交通法规意识的淡漠。

  因此,在参与交通过程中,一定要牢记“礼让”,不争道、不抢行,要懂得欲速则不达的道理,礼让不见得就会慢。同时,礼让中还要注意“三先”,即“先让”“先慢”“先停”,这不仅能够让所有的交通参与者感受到相互尊重,而且有助于创造良好舒适的交通环境。

  正所谓“人人为我,我为人人”,只有在参与交通行为时把握好社会性的价值原则,遵守交通法规,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,才能为自己创造更加安全的交通环境,提升自身的交通体验,实现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。从而,使整个社会的交通环境更安全、更顺畅、更和谐。

  王健:提倡市民积极配合参与文明交通心态平和、多些礼让、拒绝“路怒”

  在我市公安系统从事交警工作近40年的退休警官王健表示,目前的城市道路上,“电子警察”不断得到推广应用,机动车辆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已得到了有效遏制,行人和非机动车成为交管工作的难点之一。希望主管部门多想措施、采取有效手段,通过进一步开展专项行动,让这些不文明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,为市民营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。

  同时,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该积极主动配合交警工作,提倡“你礼我让,心宽路畅”。特别是行人与机动车之间,避免相互抢道争行现象,车多人多时应调整平和的心态,避免“路怒”。正所谓:出行在外,心情愉快,友善多了、礼让多了,心不堵了,路自然宽了,才能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氛围。

  相信通过我市交警部门集中整治不礼让斑马线、逆向行驶和行人过街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行动,将进一步深化文明交通建设工作,进而营造我市良好的文明交通出行环境。